1、采购条件
云南白药泰邦验配眼镜项目出让(二次)已经批准,采购人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请登录)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以下简称供应商)积极参与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白药泰邦验配眼镜项目出让(二次)。
2.2项目概况:云南白药泰邦验配眼镜项目于2020年下半年启动,2023年12月停止。项目产能年销售规模约1500万元,最高年销售规模突破3000万元。
2.3出让内容:本项目拟对云南白药泰邦验配眼镜项目整体资产按现状打包出让,标的无权利瑕疵,无涉讼(仲裁)情况。出让内容包括专用生产制造设备、眼镜分析检测专用设备、专用验光设备、视觉功能训练设备、眼镜镜架及镜片等,供应商应充分了解标的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配合采购人做好权属交接,并自行负责出让资产的拆卸、包装、搬运、运输等,出让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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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出让内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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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
眼镜物料 |
各类型镜架及镜片,购置于2019年至2023年期间,现存放于云南白药雨花生产制造中心仓库内,可以正常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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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
眼镜设备 |
全自动磨边机、电脑焦度计、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和验光组合台等,购置于2019年至2023年期间,该批眼镜设备部分存放于云南白药雨花生产制造中心仓库及云南白药大药房南屏健康广场二楼,另一部分存放于云南白药全国各省区店铺中,可以正常使用。 |
详细内容详见“第五章 采购人要求”。
2.4出让资产评估价格:615.03万元。
2.5出让资产底价:本项目不设置出让底价。
2.6出让资产接收要求:供应商须在出让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资产接收确认。
2.7成交原则:谈判小组按照“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最后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采购人原则上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本项目成交人。
2.8本项目无优先受让权情况。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信誉要求: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②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纳入“限制消费人员名单”,及“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③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刑事案由”进行查询),分别查询并提供公告发布当日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网页查询截图。
注:供应商若为自然人的,不适用①条及③条中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要求。
3.4其他要求:
3.4.1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谈判。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04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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