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奈北线(赵大板村至阜新蒙古自治县城)修复养护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全省普通国省道等重点公路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4〕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批准机关名称)以《奈北线(赵大板村至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城)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4〕1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阜新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工程位于省道奈北线阜新市阜新县境内。路线起于赵大板村,终于阜新蒙古自治县城,设计桩号为K54+524-K66+070,全长11.546公里。
该路段于2017年进行最后一次维修,现有路面结构为7-11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下设35厘米水泥稳定基层。
目前该路段路面存在车辙、龟裂、横纵缝、坑槽等病害,为了改善公路的使用状况,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提高行车舒适性,对原路进行修复养护处理。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中全部工程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计划工期
(一)路面计划工期:共计159日历天,2024年5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以上工期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的资质应该满足以下①或②项要求:①同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②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且业务范围能够承担二级公路的路基、路面及沿线设施的大、中修养护工程。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近5年内,至少完成1个合同金额450万元以上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改扩建或修复性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3.1.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项目经理
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 类”合格证书并在有限期内;
(2)项目总工
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7日,每日8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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