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琼海市2024年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4〕64号)和我市农作物病虫害发生实际情况,为做好我市2024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工作,现公开遴选项目承担单位。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建立30000亩水稻统防统治防控示范点,示范点通过无人机进行统防统治,及时防治病虫害、降低因病虫害造成减产现象,示范点当季水稻病虫害防效达到80%以上,化学农药使用量较2020年减少12%以上(详见附件:采购需求表)。
2.推广水稻病虫害的综合防控技术,开展2场技术培训及现场观摩会,培训人数100人次以上。
3.采购预算总额为90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和信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2.须持有农药经营许可证或农药零售经营许可;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至今提供所有财务报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4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7.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承诺函和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查询页面截图);
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材料;
9.本项目报价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三、公告期限
2024年4月11日-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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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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