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康龙岭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及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费率: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 6折计取,百分之一点零陆玖(1.069%),约90.873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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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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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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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龙岭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及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采购 |
1 |
项 |
本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南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内。工程总投资8242.01万元,设计费约9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对一期已建成的5000m3/d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二期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处理能力10000m3/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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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响应供应商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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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0日内完成。
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并提供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04月17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2日09:3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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