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县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宣惠河调蓄工程(陈桥闸改建)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光县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宣惠河调蓄工程(陈桥闸改建)监理已由 沧州市水务局以沧水调字【202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光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光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东光县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宣惠河调蓄工程(陈桥闸改建)监理 2.1.2建设地点:东光县于桥镇陈桥村南宣惠河上。 2.1.3项目规模:对宣惠河陈桥闸进行拆除重建,该闸设计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涝水,节制(蓄水)闸最高蓄水位为8.70m。 2.1.4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施工阶段、保修阶段止 2.1.5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标准。 2.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2.1.7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及其附属工程施工的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及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并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报名时均按无效文件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01 09:00至2024-03-07 17: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21 09: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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