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蜀山区小庙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蜀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蜀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蜀山区小庙镇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项目立项的复函,蜀发改投资〔2023〕106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蜀山区小庙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2.2 招标项目编号:(请登录)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请登录)
2.5 建设地点:(请登录)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马岗村“平塘、张小郢”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马岗村,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7904.24㎡,其中平塘郢占地约5867.24㎡,张小郢用地约12037㎡;本次招标范围包括:道路硬化、环境整治、村庄绿化美化、标识牌制作、道路亮化工程、小广场等文体活动场所建设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914.82万元
2.8 计划工期: 150
2.9 招标范围:包括道路硬化、环境整治、村庄绿化美化、标识牌制作、道路亮化工程、小广场等文体活动场所建设等内容,招标文件、初步设计、发包人要求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④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3)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比例)。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1日 至2024年05月07日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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