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2024年度五华山服务区自营餐饮经营食材和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SZ-2024-122
3、采购项目概况
现对五华山服务区自营餐饮经营食材采购和配送服务项目实施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
4、采购内容及要求
4.1 本项目共设 1 个合同包,合同包号为 一 ,采购内容为五华山服务区自营餐饮经营食材采购和配送包含但不限于蔬菜类、水果类、水产品类、畜肉类、禽肉类、副食品类、冻品水产品类、冻品畜禽肉类、饮品类、食用菌类、干果类、大豆制品类等常用食材的采购和配送服务。
4.2 本项目含税最高控制价为:1650000元。
4.3 服务期限: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一年。
4.4 服务地点:五华山服务区收货点。
4.5 结算金额计算方式:根据其成交价和最高控制价计算的折扣率(在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和结算单价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完成本项目。折扣率的计算公式为成交价÷最高控制价×100%。结算单价的计算公式为食材价格×折扣率。
食材价格计算公式:食材价格=食材采购价格+食材配送价格+其他费用。
食材价格参照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福建省价格监测中心(福建民生价格信息网)公示的价格表中的价格,如无法查询到食材价格的,可以参照宁德各大超市如福永兴超市、冠超市、永辉超市或食品行业的同一时期同种类或类似种类和市场变化情况与采购人协商确定食材价格。
食材配送价格指食材从供应商卸货地点到采购人指定服务区收货地点的装卸、押运、搬运、包装、保险、运输、通行、过路费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考虑。
其他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服务管理内容、因食材退换货补货或质量问题或残损短缺或有关政府部门查处造成的损失费、律师费、评估费、诉讼费、鉴定费、各种税费、食材包装费、保险、食材仓储费、完成工作所需的设备使用及维护、技术支持与培训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考虑。
鉴于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2024年年度存在自营餐饮项目,对其中所涉食材已确定其他供应商,故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本次采购所涉范围增加或减少采购和配送(数量或品类),成交人和采购人届时按照采购人实际采购和配送食材种类、规格和数量进行结算。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评估和预计采购人在本项目中所采购和配送的食材种类、规格和数量,采购人不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实际食材种类、规格和数量,成交人应无条件同意,且继续履行其原有的一切承诺。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由此可能导致的各种风险。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每个供应商应同时对1个合同包进行响应磋商,否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但允许最多只能成交1个合同包。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响应磋商,否则相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磋商。
(6)供应商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经营的食品在近五年内不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抽检不合格情况。
(7)供应商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在近五年内不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警告、没收违法食品及标签、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有关证书的行政处罚情况中任一情况。
6、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审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7、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3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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