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公司塔吊竞争性谈判租赁已由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公司。项目已具备租赁条件,现对该批塔吊进行竞争性谈判租赁。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公司根据叶鲁高速YLTJ-2标项目生产需要,确定进行塔吊租赁业务。租赁方式为竞争性谈判租赁,租赁地点是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
2.2租赁内容
本次租赁共划分为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表:
|
包件 |
设备名称 |
设备 型号 |
租赁数量 (台) |
租赁周期 (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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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塔吊 |
5610 |
2 |
6 |
租赁地点: 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 |
|
塔吊 |
7026 |
2 |
12 |
注:(1)本表所列租赁数量及租赁周期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塔吊实际租赁数量及租赁周期为准。
(2)租赁周期:2024年4月-2025年4月。
(3)5610塔吊与7026塔吊最大独立高度40m。
(4)可参与报价的包件数1个,可成交包件数1个。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1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是国家有关部门颁发了营业执照等手续完善的合法企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租赁商或授权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代理商需要取得符合要求的设备租赁商的授权。
(4)报价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为“塔式起重机、升降机”,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设备保险(全险)、塔吊按期检验检测。
(5)报价人能提供近两年内相关纳税证明文件或无欠税证明。
3.1.2 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无。
3.1.4报价人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3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3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6) 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通过企查查(https://www.qcc.com/),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多家公司之间存在互相持股或个人持股的),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4.报价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4月10日8时00分至2024年4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领取采购文件。
5.竞谈报价文件的递交(视频谈判)
5.1报价人的密封报价文件需在2024年4月15日10时00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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