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昌吉市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标段(EPC+F+O)-监理
2、建设地址:昌吉市
3、项目规模:本标段共改造17个小区,5380户,163栋楼,改造总面积为42.08万平方米。其中:基础类包括排水管网、供水管网、供热管网、弱电、道路硬化、路缘石安装、垃圾收集设施,围墙更新、门禁及监控系统完善,增设门卫室、建筑外立面粉刷、外墙保温、屋面防水、楼道粉刷、建筑加固、物业用房新建及改建、燃气报警器安装等附属工程建设。完善类包括小区照明、周边绿化、停车位、健身器材、快递收集柜、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充电桩(棚)安装。
4、招标控制价:1276048.84元
5、工程总投资额:总投资13000万元 。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工期要求:计划2024年5月10日开工,2024年11月15日竣工。总工期190天(日历日);其中设计服务周期10天(日历日)(含设计并通过图纸审核)。
8、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阶段的所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综合监理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监理企业提供有效的进疆承揽业务相关信息录入手续;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外省的总监理工程师已办理有效的进疆相关信息录入手续;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成交)通知书、监理合同(第一部分)以及竣工验收表);
5、项目总监业绩要求:项目总监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成交)通知书、监理合同(第一部分)以及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项目总监;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评标方法
采用新建建(2016)49号文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4 年4月10日10:00时 -2024年4月30日11:00时(节假日不休息)(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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