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因工作需要,拟采购一批用射线防护的铅衣、铅屏风等铅制防护用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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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 |
拟采购数量(按实际需求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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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帽子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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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眼镜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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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围脖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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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袖长款铅衣 |
按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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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马甲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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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围裙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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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手套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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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屏风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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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专用防护裹巾 |
5 |
2、产品功能要求
1.基本要求:具备防辐射功能,符合防辐射相关的要求,提供符合YY/T0292.1-2020《医用诊断X射线辐射防护器具 第1部分:材料衰减性能的测定》,通过检测符合要求,并提供具有中国CMA或者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
2. 表面材料采用防水并对人体皮肤无毒无害的面料,结实耐用,易于清洁;超薄、超柔、超轻防护材料制作;表面防水,能够阻挡液体渗透至内部(提供具有中国CMA或者CNAS标志的检验报告)。
3、双面防护衣和裙,提供全面防护铅当量:正面≥0.5mmpb,背面≥0.25mmpb(提供具有中国CMA或者CNAS标志的检验报告)。
4、射线防护用品在50-150KV下,X射线衰减率≥97%(提供检验报告)。
5、铅衣有分体连体可供临床选择,袖子可根据使用者习惯是否选择佩戴或拆卸。
6、分体外部佩戴腰带,分体下裙可定制腰带,肩带;
质保期≥5年。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拥有医疗器械经营资格的厂家或经销商;
(二)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四、提交资料要求
(一)厂家及各级代理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二)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厂家及各级代理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非医疗器械除外);
(三)厂家或各级代理商的经销授权;
(四)产品的注册证、检验报告和质量认证、方案及报价等资料;
(五)以上资料需加盖企业鲜章,装订密封,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至铜川市人民医院采招办。
五、报名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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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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