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徐州市泉山区城市管理局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理服务外包项目采购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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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泉山区城市管理局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理服务外包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4-04-1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11-RTGS-C2024-0003

项目名称: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理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50万元

采购需求:

本次服务范围为泉山区十里铺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理站渗滤液处理站整个处理系统,从渗滤液进入收集池到处理排放,以及运行现场的管理并保证排放水质达标;不得偷排,保证设备、系统正常运转;定期对污泥进行正规处置,以及渗滤液处理站内的卫生清洁。具体需求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原件的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1日 至2024年04月24日 ,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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