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数字化系统及配套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项目名称:病案数字化系统及配套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24-JLBNUN-F3002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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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时间 |
质量 标准 |
服务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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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病案数字化系统及配套服务项目 |
根据医院病案数字化工作计划安排,对病案数字化系统及配套服务采购,按照“着眼未来、考虑现实、兼顾过去”思路,采取“软件采购+病案加工服务”采购方式,采购软件预算20万元,病案加工服务费预算0.2元每张,约7000元每月(按照每月35000张估算)、8.40万元每年(最终以实际发生结算)。病案加工服务合同按3年计算 |
病案数字化系统终身使用权并免费升级,病案加工服务期限三年 |
合格 |
辽阳市(甲方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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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报价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本项目最高限价452000元,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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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供应商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入围,入围一律无效,并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六)报价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4月17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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