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编号: 0024-0002846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670400元 (国库资金:26704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26704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陈家镇法庭过渡用房修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670400.00
简要规则描述:崇明法院租用原为上海智慧岛数据产业园的办公用房作为陈家镇法庭过渡用房,房屋空置近五年,部分设施设备已无法使用,加上该房屋所处地势较低,需要对排水管道等进行重新铺设,崇明法院拟对该房屋进行整体修缮,以适应崇明法院审判业务工作需要。工程主要包含房屋工程及室外工程,房屋工程中包含:拆除工程、土建工程、室内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工程中包含拆除工程、改建工程。
合同履约期限: 150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 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税务登记 证(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本市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备案);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该负责人以提供的真实有效且盖章的投标人员情况表为准,在册且无在建记录,且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如变更后时间未满半年,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参加报名的供应商应当提交反应其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书面声明;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