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编号:(请登录)
1.2项目名称: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环境质量检测服务机构选择;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采购预算:45万元;
1.5最高限价:折扣系数0.80;
1.6采购需求: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环境噪声、土壤、固体废弃物、饮用水、室内环境、污水处理厂排水及污泥等检测,根据招标单位需求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研判及因果关系分析,有针对性的提出治治理意见,出具相关报告。
1.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本项目是否支持政采贷业务: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政策。
2.3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自有实验室,有符合标准要求的检测设备,按照《吉林省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登记备案。
2.4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检测操作人员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至2023年12月底连续半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供应商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以便进行核查。
2.6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无审计报告的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2.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2023年10月至2024年03月)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4年04月11日至2024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0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4.1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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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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