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智慧平台数字化实践中心设施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180.00万元,采购人为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智慧平台数字化实践中心设施采购项目。
范围:软件系统1套(含管理终端、用户端)、全彩LED显示系统1套、中心大厅子显示系统台式PC主机8台、人机交互主机1台、音视频系统中控主机1台、主扩音器4台、辅扩音器2台、功率放大器1台、数字音频处理器1台、高清摄像头1台、电容话筒8台、数字调音台1台、机架式服务器1套、网络交换机1台、防静电地板120㎡、圆弧形主控台1套、梯形电脑桌等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合同签订生效后4个月内完成供货、调试及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智慧平台数字化实践中心设施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六)项目不得挂靠或者分包和转包。
※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
(八)根据本项目实际特点,不限制参与供应商是否为“生产企业”。
(九)投标企业如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包,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售出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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