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45.2万元/年。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在维保期间内,当电梯设备有零件损坏时,除曳引机、钢丝绳、变频器以外其他所有配件均为中标单位更换,所有配件需为同型号同规格配件,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3、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六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在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电梯安全运行信用评价维保单位星级评定为三星(含)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被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列入黑名单的电梯维保单位投标(投标文件中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声明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近一年内,因电梯维保工作不达标,受到南京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的电梯维保单位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格式自拟);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员工(投标文件里须提供本项目的现场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截止招标文件发出后的前一年)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负责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8年及以上电梯维保从业经历,55周岁以下,维修人员需具备5年以上从业经验。上述人员在维保实施过程中必须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T证,同时投标人须承诺现场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格式自拟);
(6)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驻场的所有员工均保证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格式自拟);
(7)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
3.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凡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4、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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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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