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路南段(秦安路以北)、规划支路(秦安路以北)(一期)市政工程 已由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以咸经开区行审批复【2024】23号、咸经开区行审批复【2024】2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和多途径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包括经十路南段K0+388.956~K0+877.768(秦安路~秦明路)、规划支一路 K0+392.048~K0+641.59(秦安路~规划支路)、规划支三路 K0+029~K0+302.357(咸北大道~经十路南段)的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线缆管廊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 项目投资总额:16636.72 万元,(本次招标估算:3800万元) ;
2.4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路南段(秦安路以北)、规划支路(秦安路以北)(一期)市政工程:
标段编号:E61040135169lg9tkic6001;标段类型:施工;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企业近5年具有类似施工业绩;
3.2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项目经理近5年有类似施工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在“陕西建设网”录入信息;
4.资格审查方式
有限数量制,限12家
5.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及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 年04月10日08 时00 分;
资格预审公告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6日18 时00 分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请于2024年04月10日08 时00 分至2024年04月16日18 时00 分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为网上电子版文件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09 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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