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泰山河砚一期供配电工程(二次)已由安康高新区经济发展科技局以21086109610401560338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陕西金泰恒业安康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金泰山河砚项目位于安康市高新区,东至高新大道,南至创新二路,西至高新六路,北至新安康大道;
2.2 工程规模:金泰山河砚项目一期总建筑面积136807.23㎡,其中高层(9栋)建筑面积57604.56㎡、洋房(8栋)建筑面积36530.84㎡、幼儿园4247.96㎡、商业1536.87㎡,地下车库36887㎡;
2.3 项目投资总额:18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8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108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金泰山河砚一期供配电工程(二次);标段编号: E61096135468js06u46s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金泰山河砚一期供配电工程(二次):金泰山河砚一期供配电工程,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金泰山河砚一期供配电工程(二次):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机电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标段名称:金泰山河砚一期供配电工程(二次):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行为人;
(3)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但其中只能有一方符合资格条件、且评审得分最高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24年04月10日 09时00分 起至2024年04月15日 09时00分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4月22日 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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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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