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新疆国****公司###市榆树岭煤****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标段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8日 10:00。 二、采购要求 (1)投标人报价为供货范围内含税到货价,包含产品出厂价格、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车辆购置税、车辆的各项需要由供货方承担的费用等;除采购文件明确约定的外,买受人不承担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 (2)投标人报价时务必准确填写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13%税率执行。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送货到使用方现场,运费由供货方承担。无法按期交货的,必须于2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买受人实际交货期及延期原因,并经买受人同意,否则,买受人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 (5)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最终按含税单价进行结算,出卖人提供使用方开具的验收单及13%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根据资金计划批复情况,滚动付款,3个月内付清货款(3个月内付款比例根据使用方资金情况支付,中标单位不得随意更改),付款方式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不允许负偏离) (6)质保期:榆树岭煤矿:五年或10万公里;国龙贸易:三年或6万公里。 (7)交货地点:1、新疆维吾尔自治###市阿格###市榆树岭煤矿有限责任公###市区110km);2、新疆乌###市经济技术开发###路752号西部绿谷。(8)质量标准:执行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9)报名要求:①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上传营业执照、标书费缴纳凭证; ②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上传自身营业执照、厂家出具的代理授权书(授权期限须大于等于供货期限)、厂家营业执照、标书费缴纳凭证; (10)报价要求:报价同时必须上传响应文件(格式见附件); 投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报价和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报价时间截止后将无法再修改。 (11)采购明细及技术要求: 1、根据生产需要,国龙贸易、榆树岭煤矿采购2辆皮卡车,具体明细及技术要求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地址 1. 皮卡车 长城炮(********商用版自动柴油四驱领航型长厢GW4D20M) 辆 1 榆树岭煤矿 2 皮卡车 2023款长城炮四驱自动挡汽油 辆 1 国龙贸易 备注:型号仅供参考,投标人若无相同型号时,所提供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或者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2、技术要求:《榆树岭煤矿皮卡车采购技术规格书》一、项目简介为满足生产需要,需购置一辆皮卡,用于拉运生产所需材料设备、器械,接送北风井工作人员等。二、产品用途及适用范围1.产品用途及特点适用于拉运生产所需材料设备、器械,接送北风井工作人员等。皮卡车车辆适###路行驶,车厢能够装载生产所需的各种材料装备。2.适用范围主要用于拉运物资和接送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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