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员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包件三:华宁支行食堂食材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招标人)现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员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包件三:华宁支行食堂食材项目,重新招标)进行招标采购。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员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包件三:华宁支行食堂食材项目,重新招标)(项目编号:GXTC-C-24290095)。
二、项目简介
2.1服务内容:完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员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包件三:华宁支行食堂食材项目,重新招标),为华宁支行食堂进行所需食材供应,分为日常用餐(早、中、晚餐)及会议、接待用餐。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与服务内容”。根据食堂食材供应品类分为八个品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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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
采购内容 |
类别 |
需求数量及单位 |
部署位置/使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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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食材&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员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包件三:华宁支行食堂食材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招标人)现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员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包件三:华宁支行食堂食材项目,重新招标)进行招标采购。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员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包件三:华宁支行食堂食材项目,重新招标)(项目编号:GXTC-C-24290095)。 二、项目简介2.1服务内容:完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员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包件三:华宁支行食堂食材项目,重新招标),为华宁支行食堂进行所需食材供应,分为日常用餐(早、中、晚餐)及会议、接待用餐。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与服务内容”。根据食堂食材供应品类分为八个品目如下:
2.2服务期限:本项目采购有效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每满一年,市分行办公室对供应商进行年度验收考核,我行有权决定在服务要求不变、服务价格不上涨的情况下,根据对供应商的年度验收考核结果、内部审批情况或市场情况与供应商下一年度合同,供应商应予接受。 2.3标段划分及采购预算:本项目根据实际分7个包件采购。同一投标人可以投标一个、多个或全部包件,允许同一供应商同时中标多个包件。
注:未特别说明的须满足八个品目的供应;上述金额仅为预估数,相关费用据实结算。 2.4中标人:每个包件拟采购综合类食堂食材供货商2家(一主一备模式)。 2.5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2.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3承诺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履约时食材食品价格不高于当地三家大型超市或农贸市场同类食材的最高价,并接受招标人监督,提供承诺函。 3.4信誉要求: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注:以招标代理查询、截图为准,并交评标委员会审核) 3.5投标人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6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以上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8投标人应独立完成整个采购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四、招标文件领取4.1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5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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