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毕节市职业教育办学成效评估项目采购服务
项目编号:GZHY-2024-04-09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330000.00元
采购内容:毕节市域内的10所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和4所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成效评估。(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服务时间:毕节市职业院校办学成效评估工作时限为5月上旬前完成现场评审工作,5月底前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审计报告,部分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供应商或新成立成立时间不足而未出具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投标供应商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近1个月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或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财务报表;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承诺);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所属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有经税务机关盖章认可的零申报说明等证明);
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截图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执行;本项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请按该行业划分标准进行中小企业声明。
3.特殊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
1.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04 月 10 日至 2024 年 04 月 12 日,每天上午 9 点至 12点,下午 14 点至 17 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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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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