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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吾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权益统一登记项目(消防验收)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Y-2024-04

项目名称:伊吾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权益统一登记项目(消防验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890000

最高限价(元):89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伊吾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权益统一登记项目(消防验收)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9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伊吾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消防系统及设施检测验收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具有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纳税的有效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消防工程相关专业。
②投标人须具备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应急〔2019〕88 号)文件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应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且服务类型包含本次采购内容,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登记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9日至2024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09:3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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