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洗涤用品、杂品(第二次)谈判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jkcy20240409-2
1.3采购人:通用鞍钢(鞍山)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1.4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是为健康产业公司在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便民超市、假肢康复辅具中心等部门采购的售卖物资,被邀请供应商需提供相应规格的商品及配套服务。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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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如有) |
最高限价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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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 洗涤用品、杂品(第二次)谈判采购项目 | 24430 | 无 | 无 | 365天 |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健身街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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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01: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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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一般纳税人资质的法人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因执行通用技术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通用技术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因执行通用技术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通用技术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4)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4月09日 15时30分到2024年04月1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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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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