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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西工区城市管理局购买大气污染治理专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西工政采招标-2024-4 2、项目名称:洛阳市西工区城市管理局购买大气污染治理专家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400,000.00元 最高限价:237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西工政采招标(2024)0019号 洛阳市西工区城市管理局购买大气污染治理专家服务项目 2400000 237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次采购共1个包。本项目主要为洛阳市西工区城市管理局购买大气污染治理专家服务项目,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证西工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精准化管控,完善治污体系,需聘请专家团队,持续发挥“智囊团”作用,提升西工区环境空气质量。(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其他投标人身份证明材料;
3.2、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投标人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上述所需证明资料3.1须在响应文件内附相关扫描件/复印件/照片,3.2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3.4、本次招标(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10日 至 2024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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