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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万两河水利枢纽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4-0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00037号-01;

2.项目名称:桦甸市万两河水利枢纽工程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40.05万元;

4.最高限价:40.05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服务需求:对桦甸市华瑞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2023年年度财务进行审计,按照财务审计规范要求完成审计工作。(具体服务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7.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8.服务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9.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2021年-2023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7.企业信誉良好,近3年无服务违约行为、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4月09日至2024年04月16日,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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