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概况:阿克苏华锦化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新建常压液氨罐区项目EPC主要建设内容为:氨合成系统包括新增一台液氨闪蒸槽、更换现有氨罐区的2台液氨输送泵;氨储存系统包括新建2座8000m3液氨储罐、2台冰机、2台液氨输送泵、1台液氨加热器以及1套氨事故火炬;新增消防水站等配套公用工程设施。
2.2 计划工期: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
2.3 工程建设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阿克苏华锦化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厂区预留地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1)资质要求:①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② 须提供建设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③投标人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1、GC2及固定式压力容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2)财务要求:不做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须1项具有类似项目(合成氨装置的设计或低温罐EPC总承包)业绩,设计合同金额不小于600万,EPC合同金额不小于人民币5000万元,所提供的业绩合同扫描件须包括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字盖章、服务内容、服务费金额,且必须清晰可辨。 (4)信誉要求 ①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注: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中查询投标人公司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提交查询截图。(评审时以现场查验为准) ②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安全、产品质量问题”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人员要求:①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艺、结构、自控、设备人员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类似项目(合成氨装置的设计或低温罐EPC总承包)业绩,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及业绩合同扫描件。 ②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类似项目(合成氨装置的设计或低温罐EPC总承包)业绩;投标人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近5年无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经历、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2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09日 23时55分00秒至2024年04月15日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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