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请登录)受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委托,就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重整交割审计及评估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重整交割审计及评估项目;
2. 招标编号:LNZB-LCZ2024-0306;
3. 招标代理机构:(请登录)
4. 招标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5. 招标内容:一是针对沈阳汽车有限公司作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收购华晨集团100%股权项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交割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出具《资产清查核实报告》;最终出具交割日沈阳汽车集团期初合并报告。二是针对沈阳汽车有限公司作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收购华晨集团100%股权项目,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和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评估,并出具《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可辨认资产、负债估值报告》(PPA报告)。
6. 项目完成地点:沈阳汽车有限公司、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指定地点;
7. 项目完成时间:2024年5月31日;
8. 项目服务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之日止;
9. 资金来源:自筹;
10. 预算金额:400万元;
11. 投标保证金:4万元。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开展审计业务的机构应具备以下资质:
1.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
2.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
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
4.供应商和拟派审计师近三年未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国资监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惩戒(供应商做出承诺);
5.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照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
6.能够保守被审计企业的商业秘密;
7.具有大型企业或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股权交割等相关审计项目工作经验;
(二)开展评估业务的机构应具备以下资质: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
2.具有从事资产评估、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的资格。
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
4.供应商和拟派资产评估师近三年未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国资监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惩戒(供应商做出承诺);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评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6.能够保守被评估企业的商业秘密;
7.具有大型企业或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股权交割等相关评估项目工作经验;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会计师事务所;
2.联合体投标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
方式:现场购买或在线购买
时间:2024年4月9日9:00起至2024年4月16日16:00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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