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名称:宜丰县粮食购销公司高标准粮仓建设项目清水桥粮管所设备采购(降温机)
数量:1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5个工作日内,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具体如下:
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b、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v)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有效资格件用于资格审查(单独封装提交)
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⑵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竞磋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之一;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提供承诺函)
⑷有依法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竞磋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或竞磋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完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⑸具有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竞磋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9日 至 2024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0.0 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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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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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