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JZB
项目名称:南市街道办事处2024年食堂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万元
最高限价:80.0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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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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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包 |
是 |
80 |
80 |
餐饮服务 |
南市街道办事处2024年食堂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型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中应注明“小微企业预留合同”。(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 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供应商应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B.磋商文件开启时间前六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注: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供应商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响应文件开启后于资格审查阶段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注:网页截屏及信用报告由采购代理机构须自投标截止时间后进行查询并打印存档。)7.供应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中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单位食堂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9日到 2024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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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