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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荡镇新兴产业园射阳正盛实业有限公司厂房内路面浇筑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8 收藏项目

本招标项目 长荡镇新兴产业园射阳正盛实业有限公司厂房内路面浇筑项目 ,招标人为射阳县长荡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招 标 人:射阳县长荡镇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长荡镇新兴产业园射阳正盛实业有限公司厂房内路面浇筑项目

(3)项目地点:射阳县长荡镇境内

(4)建设内容:本工程共一个标段,主要包括对射阳正盛实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和厂区西侧道路北侧路面浇筑,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6)最高投标限价:21.82万元

(7)工期要求:30日历天

(8)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

(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12)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定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2.4业绩要求:无

2.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4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如有投诉经查实,自愿接受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进行处罚。

2.7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4)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3、结付方式及期限:

1、项目竣工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凭有效发票付合同价的50%工程款;

2、余款按审计价在2025年春节前付清;

3、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4000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6、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时间: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5日

文件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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