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QZB20240007
项目名称: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一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一包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 | 4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合同包2(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二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2-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二包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 | 4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合同包3(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三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3-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三包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 | 4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一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合同包2(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二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合同包3(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三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一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的身份证原件;(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银行证明材料;(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9)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二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的身份证原件;(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银行证明材料;(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9)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三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的身份证原件;(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银行证明材料;(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9)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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