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 按照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再生铝、铅、锌、锂行业绿色生产与可持续发展项目文件》确定的二噁英等UP-POPs减排目标,以及再生金属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发展任务,支持再生铝、再生锌、再生铅、再生锂、铅蓄电池生产,废铅蓄电池、报废汽车回收等类型企业开展示范。示范企业将通过采取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全过程、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并应用二噁英减排、节能降碳等先进技术装备的BAT/BEP以及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科学实践,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以示范带动再生金属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更好地传播我国履约工作成效。 二、申报类型及任务目标 (一)再生铝行业。提供不超过220万美元赠款资金,在全国范围内支持1-2家再生铝生产企业开展二噁英等UP-POPs减排BAT/BEP示范。示范活动后,二噁英排放浓度应不高于********/m³,包括气、渣在内的二噁英综合减排量应不低于17gTEQ /家;应建立能源管理系统,再生铝生产综合能耗应不高于110千克标准煤/吨铝,企业综合能耗降低10%,减碳量不低于1500吨/家;生产过程中铝或铝合金的总回收率应不低于96%;铝灰渣实现100%无害化处置或资源化利用。 (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提供不超过80万美元赠款资金,支持长江经济带、珠三角、京津冀等区域内1家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开展铅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示范。示范活动后,应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统,省###市)域范围内废铅蓄电池回收率不低于75%,并鼓励将数据与国家、省级管理部门互联互通;应建立能源管理系统,并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工艺及装备对生产、检测、运输等环节的能耗管控,企业综合减碳量不低于1000吨;鼓励使用再生铅作为生产原料,且比例不低于50%;鼓励开展运输车辆监督标语可视化涂装等方式扩大宣传范围,增加公众参与监督的意愿。 (三)废铅蓄电池回收行业。提供不超过25万美元赠款资金,支持长江经济带、珠三角、京津冀等区域内1家废铅蓄电池回收企业开展废铅蓄电池规范回收管理示范。示范活动后,应建立****网络、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措施;鼓励开展运输车辆监督标语可视化涂装等方式扩大宣传范围,增加公众参与监督的意愿。 (四)再生铅行业。提供不超过90万美元赠款资金,支持长江经济带、珠三角、京津冀等区域内1家再生铅冶炼企业开展二噁英等UP-POPs减排BAT/BEP示范。示范活动后,二噁英排放浓度应不高于********/m³;应建立能源管理系统,熔炼工艺能耗应低于110千克标煤/吨铅,精炼工序能耗应低于20千克标煤/吨铅,废铅蓄电池预处理工艺综合能耗应低于4千克标煤/吨含酸废电池,企业综合减碳量不低于2000吨;鼓励开展运输车辆监督标语可视化涂装等方式扩大宣传范围,增加公众参与监督的意愿。 (五)再生锌行业。提供不超过150万美元赠款资金,在全国范围内支持1-2家再生锌生产企业开展二噁英等UP-POPs减排BAT/BEP示范。示范活动后,二噁英排放浓度应不高于********/m³,包括气、渣在内的二噁英综合减排量应不低于2gTEQ/家;应建立能源管理系统,企业综合减碳量不低于2000吨/家; 锌总回收率应不低于90%。 (六)再生锂行业。提供不超过85万美元赠款资金,支持长江经济带、珠三角、京津冀等区域内1家再生锂回收利用企业开展锂离子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示范。示范活动后,应建立锂离子动力电池(工业端)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统,溯源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应建立社会源动力电池回收模式,至少在2个社区落地运转;应建立完善锂离子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或开展废锂离子动力电池再生利用BAT/BEP示范;应建立能源管理系统,并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工艺及装备对运输、储存、拆解、利用等各环节的能耗管控,企业综合减碳量不低于1000吨。 (七)报废汽车拆解行业。提供不超过30万美元赠款资金,在全国范围内支持1家报废汽车拆解企业开展BFRs减排示范。示范活动后,应建立BFRs识别和规范化处置的机制和能力,报废汽车所产生的BFRs环境风险被有效管控;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企业环境管理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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