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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怀德社区翠岗西路怀德国际广场负一层至二层物业招商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9 收藏项目

 

(请登录)受深圳红粤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怀德社区翠岗西路怀德国际广场负一层至二层物业公开招商项目采用公开招商的方式确定投资方,欢迎符合资格的意向投资方参加投标。

项目编号

BAJY2024040803

项目名称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怀德社区翠岗西路怀德国际广场负一层至二层物业公开招商项目

招商方

深圳红粤投资有限公司

公告

时间

起始日期

2024年4月9日

截止日期

2024年4月18日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出租资产概况

物业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怀德社区翠岗西路怀德国际广场负一层至二层物业,总招商面积为10682.98平方米,其中负一层面积4149.72平方米,夹层面积3662.6平方米,第二层面积2870.66平方米,;物业招商用途为商业。

(一)物业提供4台1吨客梯;

(二)提供负荷100KVA用电;

(三)物业每层配备消防控制室和喷淋系统;

(四)物业第二层承载能力为300公斤/平方米;

(五)物业第二层层高3.8米;

(六)目前物业状态:空置;

(七)招商物业属于深圳市怀德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产,有权属说明。物业按现状出租,投资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八)目前怀德国际广场负一层至二层由招商方承租,并分租给多家企业使用,需投资方自行考察物业现状。

计算租金面积

10682.98平方米

出租用途

商业

租金底价

负一层租金单价底价为人民币80元/平方米/月,招商管理费为人民币20元/平方米/月,夹层租金单价底价为人民币100 元/平方米/月,招商管理费为人民币20元/平方米/月,第二层租金单价底价为人民币100元/平方米/月,招商管理费为人民币20元/平方米/月,合计租金及管理费为人民币1198963.2元/月;月租金、招商管理费不含税。

租金的递增

物业月租金每1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5%,招商管理费不递增

租金支付方式

每月10日前投资方应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当月租金及按时缴纳其他费用

招商保证金

由签订招商合同后,投资方在三个工作日内交纳叁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金额为准)及招商管理费作为招商保证金

出租期限

5年

免租期

1至3个月(根据招商面积商定)(含在出租期限内)

招商管理费

人民币20元/平方米/月

物业产权状况

招商物业属于深圳市怀德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产,有权属说明。物业按现状出租,投资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出租物业使用现状

空置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3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采用公开招商的方式组织交易

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3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招商方可变更招商条件重新发布公告或向自行变更交易方式。

资格要求

投资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及要求

1、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满前携报名资料,于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在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区财政局对面)208室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由交易机构对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承租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结果只表明意向投资方符合领取招商文件的初步条件。意向投资方是否满足招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以评审委员会资格后审意见为准;

3、现场报名成功后,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未按照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投资方,不得参加该项目后续的评标。

报名所需资料

意向投资方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二)工商信息查询单;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核原件);

(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招商文件的澄清/质疑事项

招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5日前,意向投资方如认为招商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招商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商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

投标截止日3日前将招商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网站“其他公共资源类”栏目中公布,望意向投资方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招商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招商文件质疑”,意向投资方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

意向投资方如认为招商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招商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招商文件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机构递交书面质疑函。根据相关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意向投资方行使向主管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交易保证金

 

金额

意向投资方须在公告期满前交纳人民币3596889.6元(大写:叁佰伍拾玖万陆仟捌佰捌拾玖元陆角)交易保证金(说明:银行转账必须在备注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4月18日18:00。

处置方式

最终投资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机构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内转至招商方指定账户作为招商保证金。未被确定为投资方的意向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深圳五洲支行

户 名: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633286608

违约情形

意向投资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资料;

(2)与其他意向投资方串通报价;

(3)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撤回其承租申请,放弃承租资格;

(4)成交结果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与招商方签订招商合同;

(5)其它违反本次公开招商规定的内容,情节严重的。

履约条件

物业不得由投资方分租、转租。如发现投资方在使用物业过程中存在分租或转租行为的,招商方有权责令投资方进行整改,并要求投资方按分租或转租期间每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租金的1.5倍作为对招商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在招商方规定期限内投资方仍不改正的,招商方可以单方终止招商合同,招商保证金不予退回,投资方应在收到招商方解除招商合同通知书之日起10工作日内搬离,退回所招商物业,同时招商方有权追究投资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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