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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教育部“四个指南”质量评价(含幼儿园督导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4-0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1. 项目编号:ZSHJ-JHQ-FW-2024-337(2)2. 采购计划备案号:********. 项目名称:教育部“四个指南”质量评价(含幼儿园督导评估)项目 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7. 采购需求:本次项目共分1个采购包。采购需求为教育部“四个指南”质量评价(含幼儿园督导评估)8.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0月底完成所有工作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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