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将招标文件资格标准(1)由“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贸易商。”更改为“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还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评审依据由“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更改为“①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②如为代理商,还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扫描件”。二、将招标文件资格标准(2)由“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需明确包含烧碱或氢氧化钠);投标人如为贸易商须具有危化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需明确包含烧碱或氢氧化钠)。”更改为“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需明确包含烧碱或氢氧化钠);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危化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需明确包含烧碱或氢氧化钠),还须提供所供离子膜烧碱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需明确包含烧碱或氢氧化钠)”;评审依据由“①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许可范围需明确包含烧碱或氢氧化钠);②如为贸易商,须提供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许可范围需明确包含烧碱或氢氧化钠)”更改为“①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许可范围需明确包含烧碱或氢氧化钠);②如为代理商,须同时提供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许可范围需明确包含烧碱或氢氧化钠)及所供离子膜烧碱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需明确包含烧碱或氢氧化钠)”。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