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油测井长庆分公司榆林基地食堂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人榆林基地常驻260人左右,在采购人榆林基地职工食堂配备相应数量管理、厨师、服务等人员,负责职工食堂每日三餐菜品加工制作、接待用餐、职工就餐服务(餐饮:凉菜、面点、炉灶、砧板、加工制作;食堂服务:传菜、后厨择菜及帮忙、监督刷卡)。每周两次清理沉淀池油垢。必须有供应牛肉拉面的能力。食堂所辖区域及各类所属设备设施、就餐环境的卫生清洁服务,打扫卫生、收整清洗消毒餐具。食堂各类所属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与当地卫生、防疫、环保等部门的业务协调,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负责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日常值班(含节假日)等工作(不含食品原料、相关设备、库房管理和耗品等采购)。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三年费用234万元(含税),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需一家服务商,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如遇中油测井相关政策有重大变化时,按照中油测井政策执行。
2.4服务地点:(请登录)
2.5项目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需求,详见附表《食堂服务考核标准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财务要求:近一年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无破产现象。提供2022年度或最新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并提供两名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其它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等响应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章的2023年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5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
3.6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要提供承诺: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及以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4月09日至2024年04月15日内
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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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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