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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项目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部分设备及工艺管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8 收藏项目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招 标 人: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项目。

(3)标段名称: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部分设备及工艺管线”工程施工。

(4)建设地点:射阳县临海镇(盐城市纺织染整产业园区内)。

(5)项目规模: 本项目新建厂房及相关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52554.6平方米,购置75T/h锅炉及配套环保治理设施、上料系统等设备共4台(套),水处理系统1台(套),使用生物质燃料,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供蒸汽150万吨的生产能力。

(6)本次招标工程范围与工程内容:除项目全部土建工程施工(不含本标段设备基础。本标段设备基础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3×75t/h锅炉(及相关设备)采购与安装以外的“设备及工艺管线”,预留第4台75t/h锅炉及相关设备工艺管线通道。具体招标工程范围与工程内容应结合“工艺流程施工图及工艺分界、平行发包分界点说明、品牌推荐表、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书以及下列相关表述”理解,相互补充。并满足4x75t/h(三用一备)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运行配套的部分设备及工艺管线。

1)化水设备及管线、化验设备:取水口(含取水口、取水泵、埋地管道、进出线电缆、控制信号线、监控设备及信号上传至DCS系统等)至化水车间室内外全部设备及管线(除变送器至主厂房之间的管线,不含变送器)、磷酸盐加药装置、汽水自动取样冷却恒温装置、在线检测装置、燃料及水化验设备以及工业水池至化水车间连接管线设备等。

2)原水预处理装置:缓冲池、污泥池、网格反应沉淀、D型滤池内外管线及设备,加药脱水、反洗设备管线及滤池出水至工业消防水池等设备、管线。

3)综合水泵房、工业及消防水池:综合水泵房、工业及消防水池全部设备及至各用水点管线(不含消防设备及室内外消防管道)。

4)燃料输送设备及管线:秸秆半露天堆料棚内料坑设备、除尘设备、输送栈桥内设备及料仓前所有输送和卸料设备及管线(含照明、检修箱、给排水设施)。

5)机务设备及管线:采暖换热器装置、油点火系统(燃油储罐、点火油泵及油泵房至锅炉点火器的管线)、中低压分汽缸及配套管线、循环冷却水系统、工业水系统、污水收集系统、蒸汽管道、空压机房内所有设备及管线、空压机房至全厂各用气点(其中环保岛区域内按储气罐进口阀前为分界点)等。

6)除灰渣设备及管线:主厂房内至渣仓输送设备(含渣仓)、除尘器灰斗下方至灰库(含灰库所有设备)输送设备及管线等。

7)环保设备及管线:主要指脱硝、脱硫、除尘电源部分等。

8)电气设备及管线(含设备基础、含变频器控制柜基础、含电缆沟、含包封、含封堵等):从厂区红线外环网柜接入点起至主厂房10KV高压配电室(含环网柜基础)、高压配电室内所有设备及管线(含接地系统、不含变频器控制柜)、低压配电室内所有设备及管线(含变频器控制柜)、化水变配电室内所有设备及管线以及各配电室之间的管线、配电室至各用电点电源箱管线(含电源箱)、电气监控及继电保护系统(含集中控制室)等。

9)热控设备及管线:主要指变送器前至各设备的相关设施等(不含变送器)。

①地磅:地磅、地磅至取样值班室至集中控制室上传系统(含所有管线)等。

②洗车平台:洗车平台全部设备及管线。

说明:

1)75t/h生物质锅炉为热电联产发电锅炉,其单机容量不超过10万千瓦。

2)中标人还应提供相关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表述)

①设备单调联调期间中标人及各生产厂家安排各不少于1名专业人员到现场调试。满足锅炉联调、72+168h试运行的要求(四方验收合格后移交),含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②资料要求。包括不限于提供本标段设备及其工艺流程的全部有关技术资料、易损易耗件的备品备件、为招标人提供业务培训、为项目运行提供技术支持、其他相关伴随服务。

3)上述伴随服务范围包括不限于技术要求、设计图纸及招标清单内的所有内容,为满足全部系统安全、稳定、连续运行时间大于半年的要求,需BIM进行深化设计(深化设计报原设计单位和建设方确认后实施),自行消化清单内未体现的工作量,按总价合同进行结算。

(7)最高投标限价:6000万元。

(8)标段划分:上述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9)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

(10)工期:180日历天。

说明:上述工期包含设备生产与安装图纸的深化与审查、设备采购与安装、设备调试(含单调、联调)、试运行。其中包括配合锅炉设备进行72+168h试运行。

(11)资金来源:自筹。

(1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1)成套设备质量标准:合格。

2)安装质量标准:合格。

3)其他服务:合格。

说明:项目完成后,承包人必须保证项目通过招标人组织、相关部门、机构参与的验收。

4)安装质量目标:力争获国家“安装之星”奖。

说明:获得国家“安装之星”,按国家“安装之星”工程对应的合同价格的2%奖励。

5)免费质保期:不少于2年。

6)品牌说明:中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品牌推荐表”中的推荐品牌选择使用。如投标人采用推荐品牌以外的其他产品供货的,质量和性能等技术指标必须优于或者相当于推荐品牌,且必须在投标答疑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经招标人认可后以答疑文件的形式发出后方可。一旦中标,除发现涉嫌品牌报备、品牌垄断,价格明显高于周边地区市场价,或本地无法供货,提出相关证据经招标人确认外,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推荐品牌。同时报经有关部门对该行为进行不正当竞争调查,对涉嫌指定品牌或变相指定品牌的设计单位、采购清单编制单位记不良行为,限制其我市国有资金项目投标资格,我市国有资金项目招标不得推荐采用该品牌。同等条件下,不得排斥投标人选用盐城市地产品牌进行投标。

(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4)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2.1.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4月1日(竣工验收时间)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额不小于4800万元的“发电锅炉供热项目中的设备安装工程或锅炉发电项目中的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业绩,或单项合同中包含有不少于4800万元的“发电锅炉供热项目中的设备安装工程或锅炉发电项目中的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业绩。

2.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2.2.1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2.2其他要求:

2.2.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2.2.2.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从 2024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格式自拟,但应充分体现退休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除项目负责人的其他项目部人员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若证明或缴费清单中没有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或没有按照要求每人出具一份证明,评标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注: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社保所需资料,但需人社等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2.2.2.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2.2.2.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

2.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2)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4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 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企业自2023年4月1日(含)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 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企业自2024年1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

(5)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 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 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2.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2.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5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工程款支付办法

3.1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

(1)根据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农民工工资必须进行专户管理,并在完成有关审批程序后,发放至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

(2)承包人应逐月、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及安装人员工资。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不足,由承包人先行支付。若因承包人未能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及安装人员工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3.2设备与材料款支付办法

(1)中标人完成图纸深化工作,深化图纸获得原设计单位和招标人批准,并按照原设计单位和招标人批准的深化图纸进行生产或采购前,向招标人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中标价中的设备与材料价格部分×20%)银行保函,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中标价中的设备与材料价格部分×20%)预付款。

(2)进场设备与材料价达(中标价中的设备与材料价)50%时,付至(中标价中的设备与材料价)的40%(包含预付款)。

(3)全部设备与材料进场,付至(中标价中的设备与材料价)的70%(含以前已支付)。

(4)工程竣工,完成设备单调、联调、配合72+168h试运行,验收合格满一年,按初审结果付至90%(含以前已支付)。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完成两年工程质保期质保工作,按终审结果结清剩余设备与材料款。

3.3除设备与材料款以外的施工费用支付办法

(1)完成施工工程量达招标工程量50%时,付(中标价中的除设备与材料价以外的工程费用)的30%。

(2)工程竣工,完成设备单调、联调、配合72+168h试运行,验收合格,付至(中标价中的除设备与材料价以外的工程费用)的70%(含以前已支付)。

(3)工程竣工,完成设备单调、联调、配合72+168h试运行,验收合格满一年,按初审结果,付至(中标价中的除设备与材料价以外的工程费用)的90%(含以前已支付)。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完成两年工程质保期质保工作,按终审结果结清剩余(中标价中的除设备与材料价以外的工程费用)。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50万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29日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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