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本工程负责辛家庵(不含)-南昌东站及枫下停车场出入线9站9区间轨道及疏散平台施工。线路经楞上站、城南大道北站、李巷站、沈桥站、观田站、罗家集站、枫下站、会展中心站、南昌东站至线路终点。辛家庵站至南昌东站(线路里程:Y(Z)CK43+450.608-Y(Z)CK53+588.853)及出入场线(CCK0+000.000-CCK0+772.773、RCK0+000.000-RCK0+763.994),区段线路长度10.42km。铺轨主要工程量为:地下线整体道床铺轨22.186km(其中一般减振道床14.119km,中等减振道床铺轨2.999km,梯形轨枕道床2.612km,钢弹簧浮置板道床2.455km),9号单开道岔14组,9号5m间距交叉渡线1组,9号7.4m间距交叉渡线1组,疏散平台15.155km,以及线路附属施工。
2.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2.3 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3.4《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2.3.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 27号);
2.3.6《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2021]620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除法人外,其他组织也可以参加投标,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生产能力:保证本工程的正常施工。拥有梯形轨枕专利和生产资质的厂家。
3.1.2.1供货方应应提出产品的主要结构特征、主要技术参数;产品部件应注明生产厂家及相关技术参数;投标方必须出具有CMA或同等资质权威检测机构检查合格的报告。
3.1.2.2关于轨道系统安全性指标(脱轨系数、轮重减载率、轮轴(轨)横向力)及减振效果,投标方必须提供同类工程现场测试报告,及本工程的详细理论分析给招标人及设计方确认。
3.1.2.3投标方应考虑整个轨道系统之间的接口问题,特别是本产品与相邻构件之间的接口,投标方须解决接口问题。
3.1.2.4招标人有权对到现场的产品(或其关键部件)进行抽检,并委托相关有检测资质单位进行检测,每次抽检若第1个不合格,则同批次随机再抽检1~2个,若还不合格,招标人有权要求跟抽检样品同批次产品的退货,引起的相关费用由投标方自行解决。
3.1.2.5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投标方须具有原创发明专利知识产权或已取得了产品知识产权拥有人的生产、使用许可,并保证在本工程中使用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工业设计权的异议、起诉及索赔。所有应支付的以及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等费用均由投标方自行负责。
3.1.2.6供货方须根据提供的工程基本条件,结合自身产品的特点,在满足系统性能的前提下提供系统结构方案(包括图纸及各种必要的计算书)。
3.1.2.7为保证在系统寿命期内备品备件的供应,投标方应提交备品备件供应的承诺书,承诺在系统寿命期内以当时最优惠的价格协助招标人解决备品备件。
3.1.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
3.1.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需满足招标方施工要求。
3.1.5供货业绩:梯形轨枕应为成熟设计,不得仿造,具有国内地铁工程正线通车运营应用业绩,应具有第三方实测的在线减振效果测试报告及业主提供的减振效果使用证明。
3.1.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2021年-202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2021年-202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7其他:此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3.1.8招标物资需满足招标方技术标准相关要求。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1.10 不接受招标人及其上级公司近两年合作方警示名录内的厂家或代理商投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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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4年4月9日10时00分至2024年4月14日8时00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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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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