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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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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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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紫龙设备工程部公用工程1号车间储能系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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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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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202403-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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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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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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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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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根据厂区用能负荷,新增一套最优容量(1MW/2M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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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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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紫龙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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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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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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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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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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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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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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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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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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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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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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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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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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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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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紫龙设备工程部公用工程1号车间储能系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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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紫龙公用工程1号车间根据厂区用能负荷新增一套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容量暂定1MW/2MWh。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备采购、设备基础、安装并网及其他内容等,并确保整体工程通过当地供电公司验收要求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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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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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个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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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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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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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招标方凭中标方开具的合同总金额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进度款:设备到厂后,经招标方验收合格后,中标方开具合同总金额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招标方凭票付至合同总金额的60%。
3.竣工决算款:工程施工完成,完成并网发电,中标方提交全套竣工资料后,经招标方验收合格且决算后,中标方开具至决算金额的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招标方凭票付至决算总价的90%。
4.尾款:竣工验收满2年后,经招标方验收无问题后,投标方提供决算金额6%的有效期3年质量保函后,招标方一次性付清剩余全部款项(无息支付)。
注:
(1)招标人付款前投标人须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2)付款前已完工程量为验收合格工程量;付款前已完工程量资料应齐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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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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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建筑安装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2500万元(实缴不得低于500万);
3.近三年有储能相关工程业绩(合同额不少于500万)的项目完整施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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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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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有本单位注册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近三年承担过同等规模(合同额不少于500万)的储能工程项目施工经验;
2.提供近六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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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人
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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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近半年以上社保信息;
2.项目管理人员须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社保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
3.本项目需配备本单位注册的专职安全员,持C证上岗;
4.项目管理人员一经面试合格不得随意更换,且出勤须满足我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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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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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4月27日17时0分之前
费用: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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