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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城市管理局孟津区北区整体道路绿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8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洛阳市孟津区城市管理局孟津区北区整体道路绿化提升工程项目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复实施,现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招标条件。受洛阳市孟津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阳市孟津区城市管理局孟津区北区整体道路绿化提升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312-410308-04-01-922338)

2.2招标编号:(请登录)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孟津区城市管理局孟津区北区整体道路绿化提升工程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中原路、河阳路、陈白路、世纪大道、大河路、康乐路、大港路绿化提升等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地点:洛阳市孟津区。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8617022.29元。

2.8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12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执行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2.13工期:30日历天。

2.14缺陷责任期:12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15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园林绿化相关内容(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2 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04月09日至2024年04月15日24:00下载招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30日9时1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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