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三师叶尔羌河-喀什噶尔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设计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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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师叶尔羌河-喀什噶尔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设计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4-0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3S[2024]142号

项目名称:第三师叶尔羌河-喀什噶尔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设计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150660.00

最高限价(元):1150660.00

采购需求:第三师叶尔羌河-喀什噶尔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第三师叶尔羌河-喀什噶尔河流域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作业设计报告编制。具体详见第三部分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交付成果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为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本条款实施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参加项目投标时对本条款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资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本条款实施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参加项目投标时对本条款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2)供应商必须为前三年内(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条件以外不满足政府采购类其他法律法规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8日至2024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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