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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县2024年自治区财政林草专项资金林果业提质增效红枣简约化栽培技术示范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4-04-0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FXZ

项目名称:民丰县2024年自治区财政林草专项资金林果业提质增效红枣简约化栽培技术示范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45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民丰县2024年自治区财政林草专项资金林果业提质增效红枣简约化栽培技术示范项目(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5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在尼雅镇甫甫克村建设红枣简约化栽培技术示范园300亩,对示范园进行嫁接、整形修剪、滴灌等高效节水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接穗及林果专用设备:电动修枝剪15把、小气象站1台、风送式牵引式药机2台、秸秆还田机1台;(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6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具备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需提供公司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新成立时间少于3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段时间内(连续三个月2024年1月-2024年3月、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局出具的无欠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最新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一年的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9)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书面声明函)。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8日至2024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4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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