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新疆克拉玛依某单位2024年超市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
2.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共1名中标人。
3.项目概况:本项目共计1个超市运营点,超市面积110平方米,营业额约90万元。
4.招标范围:为相关需求单位引入超市合作商,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日用百货类、饮料类、休闲食品类等各项预包装或定型包装商品。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5.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6.项目运行模式:投标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招标人无偿向中标供应商提供超市经营用房,不收取房租,只收取超市运营期间水、电、暖费用,铺设货架等进一步装修费用由经营方自行承担。
7.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采用报折扣方式。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常用商品100种)N1、(次常用商品50种)N2提交折扣系数,本项目折扣系数N1、N2≤90.00%。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其中折扣系数N1、N2在甲方给定的基准价表上报折扣。】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申领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计算)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6.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证件齐全。
6.2具有一定规模的固定经营场所,总经营面积(超市店面和仓储)达1000平方米(含)以上;有2家(含)以上直营超市(便利店)。(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自有)或场地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6.3有固定的货源筹措渠道,有独立的物流配送、冷链运输和仓储周转能力,能够满足人员多元化购物需求和应急物资筹措各类需求。(须提供承诺函)
6.4.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无偷税、欺诈、拖欠员工工资等失信行为。(须提供承诺函)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4月8日10时00分至2024年4月16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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