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地铁3号线鱼化寨停车场物业综合开发加盖造地EPC项目低压及控制电缆等物资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
2.2采购内容:物资名称及包件划分:本次采购共计 3 个包件,分别为BD02/低压及控制电缆 、 JCW01/承导线、JCW02/接触网零部件。详见本章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
交货期:2024年5月15日前
交货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通用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证明材料。允许代理产品应提供制造商授权证明。
3.1.2许可和认证:如果报价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全国工业产品许可证范围,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果报价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范围、中铁铁路产品认证(CRCC)目录范围,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报价产品属于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认定范围,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和2022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有良好的的财务状况。
3.1.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报价产品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或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通过 CAL、CNAS、CMA等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1.5供货业绩:各包件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1年4月至2024年4月)同类物资在 轨道交通工程 项目至少3份供货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业绩证明文件须有采购方公章、联系人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3.1.6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未处在有关执法机构给予的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处罚状态,不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公司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1.7其他要求: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招标人人有权不接受处于行业主管部门、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履约评价中禁止投标期内的企业的参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的,都不得同时投标同一包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竞谈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4年4月8日09 时00分到2024年4月10日17时00分。
4.2
竞谈文件售价:500元/包件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4月15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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