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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延平区主城区污水治理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n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7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延平区主城区污水治理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业主为南平市延平区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请登录)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南平市延平区主城区污水治理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2.2.招标编号:E3507020701800994001

2.3.项目规模:本项目铺设管网总长71.12千米,其中: 污水管道68.03千米(新建DN200污水管道6.80km,DN300污水管道50.81km,DN400污水管道8.83km,DN500污水管道0.43km,DN600污水管道1.16km)、压力管道1.02千米、雨水管道2.07千米;建设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5座,改造污水泵站23座;污水管道修复总长17千米,配套点状修复、不锈钢双层环修复等。

2.4.招标范围及内容: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具体根据项目进度要求实施。投标人须承诺自收到业主发出检测工作通知后48小时内配备人员、设备进场执行检测任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在境内合法提供相应服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3.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的由省级或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资质;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证书(资质证书的检测范围须包含①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检测、市政工程材料检测;或②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4.投标人为省外在闽从事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还需提供有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相应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或备案证书扫描件。

3.5.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扫描件,且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近三年内存在违法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7日09:00:00至2024年4月 12 日 23:00:00(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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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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