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1.1 项目名称:丰华苑、金葡萄家园等部分在管项目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湖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湖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项目名称:丰华苑、金葡萄家园等部分在管项目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 2024BTBWZ00761 2.3 标段划分:共分2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一 标 段:2024BTBWZ00761-1,二 标 段:2024BTBWZ00761-2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2.6 建设规模:一标段:包河大道及南北延长线以东区域内约350台不同品牌电梯的维护保养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包河大道及南北延长线以西区域内约350台不同品牌电梯的维护保养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7 项目投资估算:229.6万元(其中,一标段114.8万元;二标段114.8万元) 2.8 服务期限:一标段:合同签订后一年,如履约良好,甲乙双方均同意,可续签后两年度合同(续签工作须在合同期满六十日历天前开始,合同一年一签,合同金额、条款不变)。 二标段:合同签订后一年,如履约良好,甲乙双方均同意,可续签后两年度合同(续签工作须在合同期满六十日历天前开始,合同一年一签,合同金额、条款不变)。 2.9 招标范围:一标段:包河大道及南北延长线以东区域内约350台不同品牌电梯的日常维保、故障的维修、负责电梯年检通过以及保证电梯的运行正常、提供24小时应急响应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包河大道及南北延长线以西区域内约350台不同品牌电梯的日常维保、故障的维修、负责电梯年检通过以及保证电梯的运行正常、提供24小时应急响应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229.6万元 2.13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3.1.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类型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3.1.1.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许可证(电梯)》维修(或修理)B级及以上资质(类型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单个年度(12个月)合同金额不少于80万元的电梯维保业绩。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1-2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时间:2024年04月08日00:00至2024年04月28日09:30。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湖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湖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项目名称:丰华苑、金葡萄家园等部分在管项目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 2024BTBWZ00761 2.3 标段划分:共分2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一 标 段:2024BTBWZ00761-1,二 标 段:2024BTBWZ00761-2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2.6 建设规模:一标段:包河大道及南北延长线以东区域内约350台不同品牌电梯的维护保养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包河大道及南北延长线以西区域内约350台不同品牌电梯的维护保养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7 项目投资估算:229.6万元(其中,一标段114.8万元;二标段114.8万元) 2.8 服务期限:一标段:合同签订后一年,如履约良好,甲乙双方均同意,可续签后两年度合同(续签工作须在合同期满六十日历天前开始,合同一年一签,合同金额、条款不变)。 二标段:合同签订后一年,如履约良好,甲乙双方均同意,可续签后两年度合同(续签工作须在合同期满六十日历天前开始,合同一年一签,合同金额、条款不变)。 2.9 招标范围:一标段:包河大道及南北延长线以东区域内约350台不同品牌电梯的日常维保、故障的维修、负责电梯年检通过以及保证电梯的运行正常、提供24小时应急响应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包河大道及南北延长线以西区域内约350台不同品牌电梯的日常维保、故障的维修、负责电梯年检通过以及保证电梯的运行正常、提供24小时应急响应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229.6万元 2.13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3.1.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类型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3.1.1.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许可证(电梯)》维修(或修理)B级及以上资质(类型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单个年度(12个月)合同金额不少于80万元的电梯维保业绩。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1-2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时间:2024年04月08日00:00至2024年04月28日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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