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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源县润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食材采购及供应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7 收藏项目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WUEECG202403737 2.采购项目名称:盐源县润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食材采购及供应服务项目 3.采购人:盐源县润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已落实。
三、采购项目简介: 盐源县润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食材采购及供应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请登录)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的资格和资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是指供应商所投标项目(或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前置审批或许可证照(相关资质证书)后,方可生产、销售或从业经营、或执业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别行政许可事项。供应商知道或应当知道所投标项目或投标产品是否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自行提供相应的资料予以响应,否则评审中产生的不利于投标人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9.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缴纳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2、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3、按招标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产品的资格和资质性要求:无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投标产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 注:1、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2、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以重大违法处罚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借鉴《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7.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2024年 04 月 08 日00:00:00至2024年 04 月 12 日23:59:59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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