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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总医院第三方检验合作机构采购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日期:2024-04-0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0848-2440ZF211013;

1.2项目名称:新平县总医院第三方检验合作机构采购项目(二次);

1.3采购方式:比选;

1.4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新平县总医院第三方检验合作机构采购项目(二次)

1

具体要求等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1.5 采购预算:21.00万/年。

1.6服务期限:服务期:一年。

1.7 项目实施地点:新平县总医院指定地点。

1.9本项目成交单位家数:1家。

1.10质量标准:达到比选文件要求的规范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1.11资审形式:资格后审。

1.12资金来源:单位自筹,已落实。

1.1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完整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可提供已有报表)。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人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

3.4其他要求: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时间:2024年4月8日起至2024年4月1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4年4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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