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建设项目监理
20240407 原文链接利辛县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建设项目
监理招标公告(网招)
项目编号:BZLX2024GC547号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利辛县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建设项目监理。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人:利辛县教育局。
5.招标人地址:利辛县港口路。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评标办法:随机编号(ABC合成评标基准价)法。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利辛县境内
2.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利辛县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新建教学楼两栋,建设面积约9800平方米;改扩建学校4所,建设面积约80503平方米。总投资额约3788万元。
3.工程项目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4.工程项目总投资额约3788万元 ;本监理项目招标控制价(监理服务费或招标控制费率) 1.2% 。
5.监理服务期限:实际监理服务期以本项目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为准, (注:投标函中暂以365日历天填报) ;
6.招标范围: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内容(含对已完工程协调配合等工作),合同期内的施工、验收及保修期间的监理工作。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具有 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1.3提供 / 年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 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 / ;
1.4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无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
1.5企业信用
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评标系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以评标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系统与“信用中国”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如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上述任一情形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上述情形。遇系统故障,以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
1.6其他: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2.1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格;
2.2提供 / 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 / 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 / ;
2.3其他:因本项目需办理多个施工许可证,投标时,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允许有在监项目。(承诺书承诺,格式自拟)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 / 个标段投标。 / 。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4月7日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28日0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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