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信阳市羊山新区道路地形测绘及道路勘察项目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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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羊山新区道路地形测绘及道路勘察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7 收藏项目
2、项目名称:信阳市羊山新区道路地形测绘及道路勘察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947877.43元;最高限价:1947877.43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羊财公开招标-2024-13

信阳市羊山新区道路地形测绘及道路勘察项目

1947877.43 

 1947877.43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信阳市羊山新区道路地形测绘、道路勘察及相关后续服务。

5.2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5.3质量要求:测绘:满足国家、省级规范标准要求;勘察:工程质量达到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测绘10日历天,勘察2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项目实现的情形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和高级及以上职称。

3.3须具备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注:“3.2”“3.3”项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者以勘察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勘察资质单位;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

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

⑤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⑦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及法人,视为无效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站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8日00时00分至2024年4月1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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